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团委 2012-04-16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普 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伟德BEVlCTOR1946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4月份开始评审2012-2013老生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伟德BEVlCTOR1946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员工(含境外生、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分为助学贷款、生活补贴、勤工助学三项。其中,助学贷款的申请标准以相关规定为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陈进强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00/月、300/月、250/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20129月至20136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成员总数控制在境内人数的23%以内。其中,获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人数的18%,国家助学贷款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8%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员工,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困难员工的资助项目,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专科员工人数的5%以内。

 四、班级具体操作流程

1.填写《20122013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新申请加入的员工提供《伟德BEVlCTOR1946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在申请表中,写明上一年已获资助与奖励情况,说明是新贷还是续贷。新贷是以前未曾在学校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续贷指以前有在学校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论贷款年限是否连续,均视为续贷。  

2.班级成立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班主任、班干部、普通同学等各类员工代表组成,一般为57

 3.班级召开阳光成长计划评审会议,根据申请员工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各方面综合表现,以及本学年所获奖学金、生源地贷款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资助对象。

 4.在班级资助对象确定的基础上,依据资助优先次序进行排序,

填写《20122013学年班级阳光成长计划评审汇总表》。

五、评审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阳光成长计划”应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员工,应通过面对面交谈、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员工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对于学习不努力,成绩低于2.0的员工;受到学校各种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员工;抽烟、酗酒、沉迷游戏等违反学校规定员工;生活铺张浪费,购买高档手机、电脑等高级生活、学习用品员工的申请要进行认真研究评议,以便对其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3.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境内生与境外生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六、审核步骤

 1413422,员工自主申请和班级审核阶段。

为了提升审核效率,让后续工作有序进行,员工自主申请可与班级审核交替进行。

员工自主申请:由员工登陆“学工系统”网络自主申请“阳光成长计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员工应按《2012-2013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的要求准备材料。

班级审核:413日至422日期间,班主任进行面谈和调查走访。依据员工的家庭经济情况、上学期成绩绩点、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社区表现分、社会工作表现、已获奖励与资助情况、在学校消费情况作一个综合排序,以此作为评审的依据,最后填写学院制定的《20122013学年班级阳光成长计划审核汇总表》。

2.4月23各班级将《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阳光成长计划审核汇总表》统一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4月245月3,由年级辅导员依据各班所交材料,通过个别谈话,进行再次审核。

4. 5月45月7年级辅导员进行网上审批。

558510,学院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

6511512,学院从信息门户中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各类助学贷款汇总表,并报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75月中下旬,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公示结果,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学院将老生续贷材料与陈进强贷学金材料按名单顺序报送至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老生新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于10月份与新生新贷材料一起报送。

8. 6月上旬,员工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贷款材料。6月中旬,组织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及陈进强贷学金合同签字(2011-2012学年新贷员工续贷借据已签好,续贷时不再需要签字)。8月份贷款款项到账。

七、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12-2013学年的学费。

2.贷款员工无论新贷、续贷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评审结果确定新贷的同学,需着手准备相应的贷款材料,以便下学期9月份顺利办理贷款手续。                       

 附件:1. 2012—2013学年班级阳光成长计划评审汇总表.xls    

       2. 2012-2013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doc   

       3.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办理须知.doc

       4 .陈进强贷学金材料清单.doc

       5.关于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的几个说明.doc

                              共青团伟德国际1946官网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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