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学校《关于评选2012—2014学年先进个人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各系(部)负责人详细阅读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红色部分标出),推荐2名优秀教师,用数字注明推荐的先后顺序,认真填写附件2。优秀教师个人需按要求填写附件1,列举2012—2014学年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管理系列的教师可结合自身情况,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列举2012—2014学年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个人和集体申报材料统一于6月20日11;00前上交,电子版发送至jddw@hqu.edu.cn,纸质版材料上交至 C4-301.
附件:
关于评选2012-2014学年先进个人的通知.rar
公司党委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