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度接受
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2〕10号),为做好公司2013-2014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分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简称骨干访学)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简称一般访学)两种形式。
二、申报学科要求
接受骨干访学的条件:一般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
接受一般访学的条件: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
有资格接受骨干访学的学科专业和导师可同时接受一般访学。
三、申报导师
一般应为上述学科的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接受一般访学的,可放宽到博士点、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教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了能让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四、访问学者在导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同时还可协助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教材编写或其它教学工作。导师全面负责培养工作。期限一般为一年或半年。申报单位应该为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尽可能地给予访问学者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五、符合接受条件的单位需要填写《2013-2014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点学科),于11月30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quszk@126.com,纸质材料同时送交人事处团队科(联系人:洪志坚、王轲;电话:0595-22692546)。
集团汇总审核后,将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审定批复。教育部将在武汉中心网和中国高校教师网上发布接受计划。
六、接受国内访学、为高校培养团队是重点高等学校及其教师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展示公司团队建设水平的机会。请符合条件的单位高度重视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计划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接受访问学者的计划申报和招生宣传,确保访问学者的接受和培养工作能顺利进行。
附件:《2013-2014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人 事 处
2012年11月19日
附件:2013-2014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