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2学年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2-09-04

集团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学校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教师节期间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教学辅助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今后将两年评选一次。2012年教师节拟表彰优秀教师70名、管理服务先进工作者30名。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全职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的教学科研人员;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3)热爱本职工作,安教、乐教、善教,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高尚的师德;

(4)在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推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在近两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评选:

(1) 获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2) 获省级教改、教研课件和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3) 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获省级及以上优秀论文;

(4) 指导的“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大赛”等员工课外科技作品获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5) 科研成果获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

二、管理服务先进工作者

1.来校工作满两年以上的管理、实验、其他专技和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得到领导、群众公认;

3.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以人为本;

4.品行端正,为人诚恳,好学上进;

5.工作效率高,礼貌服务质量好;

各单位的评选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全校青年教师评选比例不低于30%;现任处级干部不参评。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民主推荐,公正评选,逐级报送。

2.各教学科研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评选出优秀教师人选。管理服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单位按指标推荐预备人选,校部机关的推荐预备人选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各教学科研单位将本单位推荐的预备人选报人事处。

3.各单位确定推荐(预备)人选后进行公示,并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1)、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201295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sk@hqu.edu.cn

4.集团由董事长办公室、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校工会等单位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评选小组,对推荐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人选进行审核,对推荐的管理服务先进工作者的预备人选进行评议,确定30名管理服务先进工作者。上报学校批准表彰。

附件: 伟德BEVlCTOR1946先进个人登记表.docx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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