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峰等2位员工退学处理公告

2025-04-11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及《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员工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经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峰等2位普通全日制本科员工退学处理。

因难以联系上本人,《退学处理决定》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处理决定,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受理部门董事长办公室

附件:2025年春季退学处理公告送达名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2211232045

陈*峰

智能制造工程

2211233045

周*立

智能制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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