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师生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公司党委“第一议题”(以下简称“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第一议题”,是指公司党委召开会议时,要坚持理论学习为先,带头学习领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原则上第一项议题都要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条 “第一议题”学习,是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师生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制度。“第一议题”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第一议题”学习要坚持政治学习定位,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突出研究问题、从严治学、学以致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学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学习。
第六条 组织与职责
(一)“第一议题”学习的主体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公司党委对“第一议题”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学习,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三)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内容报党委书记审定后,列入议程。对于有落实任务的学习内容,涉及的分管领导要围绕“第一议题”先学一步,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在会上进行发言。
第七条 内容与方式
(一)“第一议题”学习要体现针对性、时效性,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重要文件等。
(二)党委会在研究专项议题时,“第一议题”学习可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该领域的重要论述,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三)“第一议题”学习重在及时学、跟进学、贯通学,既注重从总体上系统把握,又分专题分领域深入领会。应当与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有所区分,做到优势互补、有效衔接,不断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
(四)“第一议题”学习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与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著作中相关内容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学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理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背后的思想理念和战略考量,深刻把握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道理学理哲理,并将其融入思想、付诸行动。
(五)“第一议题”学习应当聚焦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可以通过自学、领学、导学、研学等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创造性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学院落地见效。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实际带头领学导读,深入阐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的核心要义、实践要领和落实要点,班子成员要围绕分管领域、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学习思考、积极互动交流、推动转化落实。
第八条 本细则解释工作由公司党委负责。